教育教学

学生宿舍管理

2002/5/30    来源:学生处    作者:山东潍坊科技专修学院  浏览次数:895

一、住宿学生须按学校指定的房间和床位住宿,不私自调换床位与房间。不得将宿舍门钥匙交给外人,不准随意进入他人房间。严禁男女生互串宿舍,严禁在宿舍内留宿异性或外来人员。
二、爱护公共设施。不得毁坏宿舍内的各种设施,造成损坏者需加倍进行赔偿,情节严重者要给予纪律处分。
三、严禁私拉电线,严禁使用电器设备,如电热水器、电饭锅、电炉等。违反规定发生事故,一切责任由当事者自负,并承担相应的民事和刑事责任。用水要随用随关禁止长流水。
四、严禁在宿舍内吸烟或使用明火。若因用火、吸烟等造成火灾事故的,一切责任由当事者自负,并承担相应的民事和刑事责任。
五、严禁在宿舍内打球、踢球、酗酒、起哄闹事、摔扔玻璃瓶等爆响物;严禁从事打牌、打麻将等赌博活动。
六、自觉保持宿舍整洁有序,地面干净,被褥叠放整齐,室内物品规范化摆放,不许在墙上胡乱张贴装饰画标语等。公共区域不得摆放杂物。值日生要及时做好值日。
七、维护公共卫生,遵守公共道德。废弃物剩饭剩菜等及时入筐入袋。禁止随意泼水、吐痰、乱扔果壳纸屑。禁止在宿舍、走廊等公共场合大声喧哗。
八、严格作息时间,按时起床,按时归宿,按时就寝,熄灯后不许影响他人休息。宿舍熄灯时间为晚上十一点整。
九、为保障学生自身安全,外出返校时间为晚上十点以前。
十、违反以上规定,经教育不改者,学校有权停止其住宿权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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